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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法律是这么写的!【二合一大章求月票!】

    郑通这辈子从未有像如今一样,这麽迫切地想驳回被告的态度。

    此外。

    郑通认为自己既然身为检察官,那麽,他就得遵守法律程序,既然要遵守程序,那麽..

    任何破坏程序的东西都将被驳回!

    而民诉代理人,很明显也是推进程序进行下去的一环,所以..

    「异议!异议!」

    「审判长,被告席没有权利发表上述态度!」

    公诉人席上。

    检察官郑通和梁秉信顾不得所谓的庭审纪律了。

    两人此时好似一头快要饿死的野狼,发现了最为鲜嫩的血食,眼珠子都绿了,当即张开嘴,一阵阵夹杂着愤怒的大喝声在整个第一法庭内回荡。

    此刻。

    郑通用出这辈子最快的语速,大声吼道:「民诉代理人是本案受害者家属的利益争取人,刑事案情关乎赔偿走向!」

    「对方有权代替受害者在庭审上发声!」

    话落。

    徐德先前那番话不受控制地在他脑海中反覆播放。

    郑通面色开始红润,那双眸子直勾勾盯着蔡彭,浑身好似泡了个热水澡,血脉沸腾。

    他的拳头紧攥,那颗心有些颤抖。

    贩毒罪..

    贩毒罪!!!

    不是...什麽叫交通肇事罪你指控对方是在贩毒不是毒驾?

    这案件观察视角...这律师到底是脑子抽了什麽风,才能找到这个看案子的视角?最关键是真能构成!

    「对...不是毒驾,不是毒驾...不能是毒驾!」

    是贩毒,是贩毒啊,犯罪嫌疑人犯了贩毒罪才对!

    郑通越想心越颤,整个大脑瞬间沸腾,那双眸子立马挪向审判台,连忙道:「审判长,公诉方现在认为本案一些案情事实不清。」

    「案件指控诉书存在重大纰漏,理应更改,变更罪名重新审理!」

    检察官梁秉信也是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开口附和。

    「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诉席有权变更诉书!」

    一连串宛若炮弹般的话语。

    瞬间自公诉席为中心,砸向审判台,也波及到旁听席。

    第一法庭内。

    所有人呆在原地。

    旁听席众人满脸震惊,一脸懵地四处迷茫张望。

    待消化完审判区的话语後。

    众人瞬间错愕,旁听席轰然的传来一阵阵止不住喧譁声。

    「贩毒罪?民诉代理人怎麽开始指控其贩毒罪了?这案子不是毒驾吗!?」

    「被告人贩毒了?不对吧,你看他那个表情,他好像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贩毒了.

    」

    「那民诉代理人在指控什麽?」

    「等等...我是学法的,我想想...你让我想想课本是怎麽写的...

    」

    」

    」

    旁听席数百人忍不住四下交流,脸上挂满了匪夷所思」。

    讲道理。

    警察和法院已经将案件公告的很清楚了,且双方也都举证,案件十分明了。

    在开庭前,他们预料过案子绝对会在毒驾」上讨论半晌。

    可「贩毒」是什麽鬼!?

    要是说。

    旁听席众人还只是因为被罪名与案情的反差一时之间唬住。

    那审判区众人..

    就是实打实的大脑短路了。

    审判台上。

    「等下...贩毒?这怎麽会是贩毒呢,贩毒无非是牟利,而赵瑞生物父亲是赵天河,海城的「地产狂人」,这种家庭,怎麽可能会因为钱去贩毒呢?」

    「但法律没表明资产阶级家庭贩毒不构成罪名!」

    「并且,法律也没说不缺钱也贩毒就不算罪」!」

    两个审判员瞬间陷入头脑风暴,那双眸子愣愣地。

    台下也许只看得一知半解。

    可身为专业人员的他们,却对徐德的角度有更为深刻的理解!

    此时。

    审判长吕广思考後,眉头紧蹙,用一种自我怀疑的语气开口道:「以那个民诉代理人的角度来看案子...赵瑞确实是将毒品交给张耀,随後转交给孙蕊。」

    「孙蕊是个毒贩,赵瑞必然知晓她存在贩卖的风险。」

    「那麽,此时尽管赵瑞的目的是「转移、隐藏」毒品,而不是贩」,但在法律上...

    」

    说到这。

    法官吕广顿了顿,旋即没忍住,脸上满是震惊,脱口而出道:「这就是「贩毒」!」

    话落过後。

    三个法官互相对视一眼,均是一脸懵。

    说实话,如果冒然听这番话的话,非专业人士确实是会质疑,毕竟贩毒罪你得有个「贩」字吧,即便是从徐德的视角来看,这也仅仅只是转移毒品」而已。

    怎麽会构成「贩毒」呢!?

    实则。

    刑法中没有「贩毒罪」这一条!

    有的。

    只是《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也就是说,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四类行为,统称为贩毒罪」!

    而将毒品,从a转移到b,随後b进行贩卖..

    这明确的构成了其中关於运输、贩卖」的两类行为!

    所以。

    「这好像...

    」

    三个法官迟疑起来,其中一个审判员沉默半晌,最终眼角一跳。

    「还真构成!」

    你别管赵瑞的本心是什麽。

    总之。

    法律上就是这麽写的!

    只不过..

    「异议!审判长,民诉代理人这是在凭空抹黑我方当事人!!!」

    「被告人绝对没有参与「贩毒」等相关任何一条事宜!」

    被告席处。

    律师蔡彭浑身惊出一身冷汗,他当即抬头,错愕地惊呼开口。

    此时,他忙不迭地从公文包中抽出一份文件,将其举起的同时开口呼喊,声

    音很大,恨不得将自己的灵魂吼出。

    「这是我方当事人的资金流水。」

    「从上面,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被告人帐户上从未出现任何来历不明的资金!」

    「他从未参与到犯罪嫌疑人孙蕊」的违法行动中,也从未因对方而获利!」

    「我方认为民诉代理人的话有失偏颇。」

    「公诉方。」

    「就本案是否为「毒驾」,被告方认为可以重新讨论!」

    贩毒罪...蔡彭实在是没想到,这起案子里自己竟然能听到这三个字。

    更没想到..

    单看法律,这好像还真构成!

    开什麽玩笑?

    这究竟是在开什麽玩笑!?

    只可惜。

    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同,此时,民诉代理人席位处。

    徐德满脸严肃地看向被告席。

    「被告,我方明白你方心情,但还请你保持思维清醒,以及一定的冷静。」

    「首先。」

    「有关《刑法》第347条贩毒罪」中,从未提出过需要牟利」才能构成。」

    「其次..

    」

    说着。

    他微微一顿。

    旋即微微睁开眼,善意地开口提醒了一句。

    「就本案「是否毒驾」问题。」

    「在发言之前,我已经向审判台、公诉方、以及你方被告方进行过询问。」

    「得到的答案很明确,案件不存在毒驾因素。」

    之前庭审已经将案子打的很清楚了。

    公诉与被告交手,徐德站起身捅了郑通一刀,刀子很锋利,直接怼得哑口无言。

    这答案是经过三方共同认证的。

    眼下蔡彭再拿出来...难道是想否认自己之前做的辩护?

    所以..

    「我方代表被害人家属,认可被告方的辩护角度。」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在9月24日当天下午的江浦区酿造惨案,其原因并非为毒驾」。」

    「而是..

    」

    徐德态度认真,语气诚恳,站在席位前,好似是要说服对方,开口道:「被告人「赵瑞」,是因贩毒一事害怕被警方发现。」

    「所以,才选择危险驾驶躲避抓捕。」

    「期间导致二死三重伤,五人轻伤的惨案发生!」

    一番指控的话落下後。

    不等到蔡彭反驳。

    审判区正中心,被审判人席位。

    双手被铐,坐在椅子上的赵瑞自己都愣了,他环顾四周的眼神中充满迷茫,听清徐德的话後,好似被针刺了,那张脸上满是惊愕,尖锐的声音爆发出来。

    「贩毒!?」

    「我没贩毒!你是造谣...是污蔑!我怎麽可能会贩毒!?」

    「我家里那麽多钱,我脑子有病才会去贩毒啊!」

    他贩毒了?

    自己怎麽不知道!?

    自己都不知道的行为被对方提出来,这不纯粹的编造吗?法庭怎麽放这种律师上来的!?

    不过。

    面对无视庭审纪律,擅自打断自己发言的赵瑞。

    徐德表示包容,他眉头微微一挑,缓缓开口道:「当事人,我知道您很急,但您先别急。」

    「我也只是依法行事,我所说每一句有关您的话语,均是依据实务宣判案例,以及《刑法》原文法例。」

    「其次,您不懂法但违法,与定罪,这两者并无直接关联。」

    有一句老话。

    名为不知者无罪」,意思是你做了一件违法事,但你不知道这违法,便不算犯罪。

    这句话在现代适用吗?

    很明显。

    这不适用!

    「而我,仅仅只是将您的行为整理出来,有依有据地解释罢了。」

    徐德耐心地向对方解释着。

    「这并未经过任何的添油加醋!」

    听到这话。

    律师蔡彭和赵瑞明显更急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开口,审判台上就传来一阵大喝。

    「砰砰砰!!!」

    一连三道好似滚雷的声音响起,众人瞬间闭上嘴。

    抬头向高台看去。

    便见,审判长吕广此时面露凝重,右手不断敲击着法槌,响声震得人耳膜疼o

    他那张饱含威严的脸上,口唇微张,一道充斥怒意的低喝声在众人耳旁浮现。

    「被告!嫌疑人!公诉方!现在还未到你方发言时间!」

    「旁听席,请遵守庭审纪律!如若再次违规,审判台有权逐出法庭!」

    话落。

    所有人瞬间闭上了嘴,整个法庭内鸦雀无声,不再有其余人开口出声。

    见此。

    审判长吕广长舒一口气。

    他瞥了眼民诉代理人席。

    此时徐德缓缓坐下,身侧创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成功,正满脸恐怖的盯着对方,好似在看什麽怪物。

    见此。

    吕广头疼起来,他闭着眸子,揉了揉眼角,强行将那紊乱的大脑思绪平静。

    良久过後。

    吕广这才深吸一口气,沉声道:「被告方,就民诉代理人上述所言....

    「你方是否有异议要表述?」

    突兀的声音响起。

    骤然间,原本沉默的人群抬起头,将视线盯向蔡彭。

    被告席。

    鸿达律所的律师团在度过慌乱,迅速交流完後,这才将信息传输给蔡彭。

    这才稍稍缓解了蔡彭内心的焦灼,他深吸一口气,稍稍思索,便缓缓开口道:「审判长,有关民诉代理人所说的贩毒罪」,我方..

    」

    「持否认态度!」

    律师蔡彭微微一顿,紧接着,大脑开始迅速绞尽脑汁思考对策。

    旋即话锋一转道:「首先,对方律师所言确实在刑法上构成贩毒」,但条件却与我方当事人存在差异!」

    「如。」

    「主客观!」

    给一个人定罪,是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的。

    如,你开车时神情恍惚,不经意间撞死一人,从客观角度来看的,你的车头直勾勾将死者撞飞,期间没有任何刹车痕迹。

    那麽,这算【故意杀人】吗?不算,因为主观你并无故意。

    但,如果依旧保持一样的行为。

    可你主观就是想开车撞死对方呢!?

    而此时,你就算【故意杀人】!

    行为一致的情况下,主客观才是真正能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证据」!

    「首先,就本案,我方当事人赵瑞」,从始至终,其主观都不曾主动参与贩毒」。」

    「其次。」

    「我方在此举一个例子。」

    被告席。

    金牌律师蔡彭大脑降温,他调整完情绪後,也顾不得所谓的精神病」质证了。

    此时眸光冷静,一连串角度刁钻,逻辑缜密的话语脱口而出。

    「假设。」

    「有一个名为「a」的人,想去街头买一双鞋。」

    「但卖鞋的摊主,却是一名贩毒人员,伪装成鞋贩摊主等待接头交易。」

    「此时,「a」与摊主意外「接头」,随即,「毒品」被「a」给买走。」

    「回家後,「a」意识到自己购置了毒品,且知晓摊主是毒贩,於是,「a」立马找上「摊主」退货,且退货成功!」

    说到这。

    他微微顿了顿,旋即深吸一口气,沉声道:「那麽。」

    「在「a」明显知晓摊主是毒贩的情况下,还将「毒品」转交给对方...

    」

    「难道也要说「a」构成了贩毒罪吗!?」

    构成贩毒吗?

    单从这番话来看,a的行为确实与赵瑞」一致,也构成了徐德所指控的话语逻辑。

    可以主客观视角解析,a主观没有贩毒,客观结果也仅仅只是错误接头导

    致」,这怎麽能说a构成了贩毒罪呢?

    所以。

    「审判长,就本案民诉代理人方,我方认为其依据的根本站不住脚,不适用本案案情。」

    被告席。

    金牌律师蔡彭深吸一口气,说出最後一句话结束表述。

    「被告席申请..

    」

    「民诉代理人就本案进行回避!」

    话落。

    他便坐下,从背影看起来很是沉稳。

    蔡彭的发挥算是极其出色。

    律师打官司最注重的有两点,一是庭审前的证据链处理,二便是庭审的临场发挥。

    徐德突兀地给出指控,若是换做其余人,怕是会被打个措手不及,只能高呼休庭,但蔡彭不同,他可以给出强而有力的反击!

    听到这话。

    「这..

    」

    审判台上。

    三个法官微微一顿,倒是没急着说什麽。

    审判长吕广反倒是将视线投到了控方头上,视线在公诉和民诉方来回转移。

    片刻後,他视线一凝。

    「民诉代理人。」

    「上述被告方所言,你方是否有话要说?」

    有吗?

    自然有,对方的临场发挥能力强,但也不代表自己的思维差!

    民诉代理人席位上。

    徐德缓缓站起身,隔着空气与蔡彭对视着,他面色露出淡淡的笑意,开口道:「审判长,被告席方才所说,有多点,是在明确地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

    法庭上能说攻击性这麽强的词了!?

    骤然间,旁听席众人微微一愣,蔡彭的面色也是猛地一变。

    不过没等他们反应过来。

    便见徐德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开口道:「首先,对方口中所说的a「退还」毒品一事,是想将「退还」概念混淆。」

    退还,在社会中,指的是将一个东西还回去。

    但在法律中,退还」二字指的是什麽意思?

    六个字。

    「及时纠正错误!」

    徐德眸光一凝,吐出退还」的最本质解释。

    「代入到你方所说的举例。」

    「a在意识到毒品在手中後,他此时处於是否持有」的状态,而联系退还也就是纠正错误这一选项来看。」

    「a认定自己并不持有毒品!」

    「那麽,在此时,他将毒品交给毒贩的行为,应当以消极的返还行为」来看,不构成犯罪!」

    退回就等於是个橡皮。

    你做错了事,可以用这个橡皮来改,改掉後自然无错。

    比如,一些人的家人收受贿赂,在被当事人得知後,立马将贿赂原路返还。

    那麽,这时候你能说他受贿吗?

    不能的,因为主客观都表明他没违法犯罪倾向。

    而已完成的违法犯罪行为被他纠正抹除。

    但问题也来了。

    「民诉代理人!」

    「犯罪嫌疑人「赵瑞」也如你所说一般,其转交毒品」的行为,并非为「贩」,而是「退回」!」

    被告席。

    鸿达律所团队中,有一男律师眼前一亮,好似抓住破绽一般。

    他立即开口道:「24号当天并非是妄图隐藏毒品,而是想原路退回,只不过还未退回金钱便被警方抓捕。」

    「依照你方所言,我方当事人明显是在「纠正错误」!」

    代入到本案。

    犯罪嫌疑人赵瑞」,如果打着24号下午是退回」的名义转移毒品。

    那麽,他是否就不具备「非法持有毒品罪」、「贩毒罪」!?

    从前面的话来看,是不具备。

    但是!

    「被告方,请不要打断我方说的话!」

    「如若有下次,我方有权申请审判台对你就本案进行回避!」

    徐德眸光锐利,宛若鹰视一般扎了对方一眼。

    接着,唇枪舌剑般,再次给出自己的攻势。

    「其次。」

    「我方要说的是,被告席意图混淆「及时」与「持有权」这两点概念的龌龊心思!」

    说着。

    他微微一顿,话锋一转,开口道:「对方律师。」

    「及时纠正错误」,其最重要的地方不在於後面的纠正错误」,而是「及时」!」

    纠正错误你也要看纠正的时间点。

    就比如刚才所说的,家人受贿,随後当事人立马返还这一点来看。

    如果。

    受贿的时间点是发生在1月1号,当事人也在1号知晓家人受贿。

    随後将钱财留下,而监委要在12月31号搜查,他搜查的前一天,将钱财退回」,这难道算退回吗?

    不算!

    因为不够「及时」!

    纠正错误仅仅只存在於未获取持有权」的情况下。

    而及时」,也就是持有罪证的时间,则代表着你是否对这违法物品」具

    备持有权」。

    如果短时间内,钱刚到你手中还未定性,你不觉得这钱是自己的,那麽便没持有权」,此刻短时间退回就不算达成犯罪,算作及时纠正错误」。

    如果不够及时,你捏着钱捏了几年。

    那麽,法律会默认你已经接受了这些钱,达成了受贿罪」,且对这些钱具备持有权」,即便是退回,也只能算是「隐藏、转移」。

    同理!

    「你方口中举例的a,在短时间内,错误导致拿到毒品。」

    「但在司法上,此时他并未具备毒品的持有权」,所以,哪怕他明知道毒贩会将毒品贩卖却还选择给予,但他并不触犯贩毒罪」。

    审判区中。

    民诉代理人席位。

    徐德站起身来,他看着被告席的眼神中没有什麽波澜,很明显,对方的驳回对他影响不大。

    但他的拆解角度..

    却足以致命!

    「但本案犯罪嫌疑人「赵瑞」不同!」

    「首先,他是主动找「孙蕊」购买的毒品,其主观不具备「错误性」!」

    「其次,毒品在交易达成,且随着时间过去後,犯罪嫌疑人赵瑞对毒品明确具备「持有权」,即:毒品为赵瑞私人物品!」

    「在这种已不具备达成司法上及时纠正错误」选项时。」

    说着。

    徐德眸子睁大,向着对方反问一句。

    「那麽。」

    「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赵瑞「退回毒品」一事从何谈起!?」

    「而你方...是否是在混淆概念!企图浑水摸鱼!!!」

    最後两句质问落下的刹那。

    整个第一法庭众人精神为之一震,原本还被影响到的思维瞬间清晰明了,眼前好似镜片擦乾净一般。

    而被告方。

    赵瑞此时面色明显慌了。

    自己贩毒这件事他肯定是不认的...开玩笑,毒驾撞死人还好说。

    贩毒是真会死啊!!!

    刹那间,他忽的感觉,自己还不如一开始就说是毒驾撞死人,最起码那样活命的概率比眼下大得多...

    赵瑞只能将绝望的视线投向自己的律师。

    而,律师蔡彭此时脸色阴沉无比,那双盯着徐德的眼睛,视线恨不得将其扒皮抽筋。

    如果视线能杀人,那徐德大概率已经被切成了上百份。

    至於公诉席..

    是啊!是啊!就是这样,法律就是这样写的!

    检察官郑通整个人近乎颤抖,他双手紧攥,面庞极其激动。

    至於毒驾?

    什麽毒驾?这不分明就是一起刑事恶劣贩毒案吗!民诉方否决「毒驾」因素,否决的对啊!

    至於徐德...

    此时。

    安静下去的第一法庭,静到堪称诡异的审判区内。

    民诉代理人席位上。

    在林月丁岩那咂舌..

    以及律师赵成功感到恐惧的眼神注视下。

    站起身的徐德深吸一口气,将视线挪到审判台上,他神情平静,语气严肃,盯着审判长吕广,缓缓道:「审判长,就本案发言,我只有四个问题。」

    「犯罪嫌疑人赵瑞,躲避警方过程的最终行为,是否是将毒品转移?」

    「犯罪嫌疑人赵瑞,所转移的毒品,是否是其本身所持有?」

    「犯罪嫌疑人赵瑞,是否知晓接收毒品人员,是一名以贩毒牟利的违法犯罪、会将转交的毒品贩卖掉?」

    「以及..

    "

    说着,徐德顿了顿。

    他那锐利的视线,瞬间盯向审判区中心,那坐在椅子上的被告人。

    「以及。」

    「最高院是否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指出,上述此种行为..

    」

    「符合「贩毒罪」!!?」

    话落。

    骤然间,双手被铐的赵瑞面色惨白,毫无血色,求救般的视线扫落在被告席众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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