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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你看书的时候闻起来好香

    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已经不是素人的来俊臣,面对李可儿的审稿,他这次表现得——

    ——依然相当紧张。

    简直堪比班主任喊他到办公室,但半天不说话就在那改卷子,让他在旁边站着那麽紧张。

    有时候来俊臣还挺羡慕在龙空或者作者群看到的某一类作者,这类作者往往非常自信,写了几万字就笃定自己写的绝对是吕氏春秋级别的绝世神书,一旦开书就能称霸起点比肩斗破,每个看他书的读者都只会赞叹白金之资夜不能寐速更」,完全不在意别人的锐评,别人说他不好他会果断骂回去,一点都不怀疑自己的实力。

    他们小时候进充气城堡肯定能成为街头霸王。

    以前来俊臣会觉得这类作者是哥谭市里你最狂,马戏团里你最忙,麦打劳前你站岗,扑克牌里大小王。

    但自从他开始连载《全球大玄幻时代》後,他越来越觉得这种心态才是版本答案。

    能保持这种童心」的作者,简直是完全不吃压力的天选之子。

    其他作者来俊臣不了解,但他自己是很容易被读者评论影响的,特别是读者的差评。

    说是影响也不是很对,毕竟他不会因为读者的评论就改变自己写作计划。

    可在午夜梦回辗转反侧的时候,他心里却是无法避免地一遍遍回忆看到过的差评,无法避免地思考自己有没有办法写得更讨喜一点。

    其实这种内耗是完全没必要的,没有一本书没有差评,就连现在已经是美誉」的中原五白,当年都是读者嘲讽五位名气最大的作者都是写小白文而创造出来的绰号。

    连大作者都有那麽多人讨厌,何况是他这种小瘪三呢?

    来俊臣以前看到一个相当好的比喻:网文作者是公交车,每写到一个阶段,有的读者上车有的读者下车,途中肯定有读者希望你驶往他希望的方向,但作为创作者,你最应该做的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按照你的方式完成这趟旅程。

    你跟读者只是有一段旅程共同度过,不要奢望每个人都追随你到最後。

    只是大道理他都明白,但就是做不到。

    还是会内耗,还是会焦虑,还是不甘心。

    来俊臣也感觉这样的自己很奇怪。

    我原来是这麽不自信的人吗?为什麽会这麽在意别人的看法呢?明明我以前也没在意过别人怎麽看我。

    小学时在开放式厕所面朝同学完成一次酣畅淋漓的大便後,来俊臣一直觉得自己的意志千锤百链远超常人,所以一看《蛊真人》就觉得卧槽,这写的完全就是我啊!

    来俊臣趴在桌子上望着李可儿,忽然明白自己的心情了。

    或许跟自不自信没关系,而是因为每个故事之所以会被创作出来,最初都只有一个理由:作者喜欢这个故事。

    我是因为喜欢这个故事所以想分享给你,就像小孩子将最喜欢的玩具分享给自己的朋友,如果你不喜欢————我真的会有一点点难过。

    「你过来。」李可儿忽然说道,「坐过来点。」

    「是!」来俊臣坐直了,双手擡着屁股下的椅子一点一点挪到李可儿旁边。

    李可儿指着屏幕,「之前我就想说了你为什麽总是写一大段一大段的?这都快有两百字没分行了。」

    「因为这一整段都是围绕同一个主题啊,而且有的段落是同一个人说的话,没必要分段。」

    来俊臣有些摸不着头脑,「非要分段的话,」

    「你难道不觉得,」

    「有点太拖沓了吗?」

    「就像我现在说话这样。」

    李可儿伸出手,「把你的手机解锁给我。」

    来俊臣老老实实将小米4解锁给她,李可儿看了一眼,「你不换字体的吗?」

    「为什麽要换字体?」来俊臣颇为疑惑,「原版字体很清晰了啊,换了字体感觉还比较难一眼看清楚。」

    李可儿撇撇嘴,没说什麽点开起点app,置顶在最上面的书赫然就是《蛊真人》,已经追更到最新章节了。

    她点开一看,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你看书的字体也太小了。」

    「我觉得刚刚好啊。」来俊臣说道,「调大了的话要经常翻页,太麻烦了。」

    「我不否认存在阅读习惯跟你差不多的读者,而且数量还不少。」李可儿说道,「但同样的,也存在相当多阅读习惯跟你截然不同的读者。他们的字体会调得很大,因此他们也不喜欢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因为你一个两百字的大段会将他们的屏幕全部塞满,阅读体验非常差。」

    「虽然没有调研过,但考虑到现在手机阅读用户占据压倒性的比例,目前应该是後一部分读者数量更多。」

    「你的意思是我应该要照顾後一部分读者,而不是前一部分读者?」来俊臣问道。

    「不不不不!」李可儿摇头摇得像拨浪鼓,「这两者根本不是对立的关系,你为什麽会觉得只能照顾其中一部分?就像你,你虽然更喜欢这种经典分段,但如果有的书是更适应手机阅读的现代分段,难道你就不看了吗?」

    来俊臣想了想,现在确实有不少书都是会刻意将大段文字分段,最近看的《燃钢之魂》、《放开那个女巫》、《魔神乐园》都是如此。

    与其说这种分段好不好,倒不如说他根本没有注意到一只要分段方式不会造成阅读阻碍,那就是好的分段方式。

    「从经典分段转换成现代分段是大势所趋,不过你也不用太刻意分段,每写完一章稍微看一下,将比较大段的文字稍微分割一下即可。」李可儿说完顿了顿,「如果你想追求更有节奏感的阅读体验,可以尝试一下长—短—长」的分段,不过我也在探索中,不能肯定这样写就是正确的。」

    来俊臣点了点头,但又产生新的问题:「有时候我要写角色说一大段话,强行分割开的话感觉有点别扭。如果说一大段文字是臃肿的怪物,那麽分割开的几段就像是分裂出来的蛆。」

    「所以你得想办法避免这种情况。」李可儿指着屏幕说,「譬如这里,在主角说话说到一半的时候,你可以插入旁人的反应,什麽反应都行,譬如内心想法、小动作、神色变化等等。这样写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你能通过旁人的反应来体现出角色说话的重量」。」

    来俊臣心悦诚服地点了点头。

    「总而言之,多写短句是绝对没错的。」李可儿说道,「长句是有嚼劲的牛排,短句是炖烂的牛腩,这两者没有高下之分只有左右之分,但你要考虑读者看书的状态。很多人是在通勤、休息的间隙看书,这时候你让他们拿刀叉吃牛排不是不行,但如果你能捧出一碗好吃不累的牛腩粉,他们至少有耐心吃完,他们的注意力能坚持到看完一章。」

    「如果你能做到读者看书时注意力不分散,精品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能做到读者没看书时仍在回味你的剧情,万订简直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李可儿看着来俊臣一脸迷迷糊糊的模样,撇了撇嘴:「这种经验对你这种低级作者来说还是太高级了,理解不了是正常的,以後多看多写将语感培养出来就行了,这事说重要挺重要,说不重要也不重要,说到底也不过是基本功。」

    「培养不出来怎麽办?」

    「那你可得把握好进厂打螺丝的时机了。」李可儿摆摆手,「好了,我还没看完,别打扰我。」

    来俊臣赶紧移开视线。

    他之前一直在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因为看着别人看他的作品实在是一种很难为情的体验。

    如果你不能理解,你就想像自己中二时期在笔记本写自己穿越到异世界成为暗黑烈焰使跟大奶女精灵魔法师冒险的幻想故事被家人发现,然後你的家人决定在你面前朗读出来————大概就是这种心情。

    来俊臣低下头想玩手机,却发现刚刚李可儿将手机顺走了,正放在她的右手边,如果伸手过去拿的话会打扰她,来俊臣只好按捺住乱动的心思。

    李可儿此时靠在花园桌上,左手撑着下巴,整个人斜坐着,姿势慵懒地阅读。大概是因为天气炎热,她今天将後面的头发束起来,露出天鹅般白皙的脖子。

    外面的太阳很耀眼,凉风吹得树叶飒飒作响,李可儿鬓边比较短的发丝随风飘荡,大概是发丝撩到耳朵痒痒,她用手指将发丝沿着鬓间熨帖到耳後。

    来俊臣看着看着,心里想着以後有机会也要在书里写相似的一幕,没什麽特别的缘由,只是想分享这份美好。

    忽然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像是洗发水的气味,又有点榛子的味道,还带了一点巧克力的柔和。

    闲得无聊的来俊臣忍不住凑过去闻闻,李可儿警觉地转头看了他一眼,「干嘛?」

    「你闻起来好香。」来俊臣老老实实说道。

    李可儿完全没想到他会这麽说,愣了一下才没好气道:「我在看书呢。

    来俊臣哦了一声,「你看书的时候闻起来好香。」

    「热死了,你离我远点,都挡住我的风了。」

    李可儿气鼓鼓地将他的椅子推开点,但推开一个拳头就停下来,来俊臣想搬远点还被她按住,「别动了,反正等下你也要靠过来跟我讨论。」

    然後她从口袋里拿出健达缤纷乐,撕开分享一条给他,撇撇嘴道:「今天没掏出来就被你闻到,你是属狗的啊?」

    看着来俊臣狐疑地闻了闻巧克力,李可儿一边摸着自己微微发红的脸颊,一边咬缤纷乐,只感觉今天的巧克力特别滚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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